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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認為同居至少要在認識對方半年後再開始。
通常會同居大概都已經相當程度的交往(有過性關係),會同居的理由也很多~~~省房租、熱戀中想每天看到對方、想掌握對方...等等。交往時間不一定會看清楚對方的另一面,同居則是將自己赤裸裸的攤在對方面前,想趁機看清楚一個人也是最直接的辦法了,不過我深刻的一個體認,想同居絕對不要把對方請進你自己和父母同住的家中,一來對方父母會覺得你可能很隨便,二來一但出了什麼問題,可就請神容易送神難了,所以要同居,保險起見請在外面租房子試婚吧。..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