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由時報〔記者林嘉東/基隆報導〕做過土地掮客的男子吳宏章,孰悉房地產交易法令,深知調解筆錄具有等同確定判決的法律效力,竟組盜詐土地集團,以偷龍轉鳳的狡猾手法,先找人頭冒充地主,謊稱與同夥有債務糾紛,再委任律師調解,取得法院核定的調解筆錄至地政事務所,將地主土地過戶到同夥名下,進而抵押借款或出售變現,三年來詐欺多名地主在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、台中等地共五筆土地、市價達七億五千多萬餘元。基隆地院近日審結,依詐欺等罪重判吳男等人十八年六月不等徒刑。
找同夥調解假債吳先找獄友譚男合作,譚男再物色已癌末的陳女擔任人頭,三人組成詐欺土地盜賣集團。吳等人偽造地主健保卡,換貼同夥大頭照後,假冒地主申請地籍謄本等資料,再設定新的印鑑證明,由陳女假冒債權人與假地主有債務糾紛,簽下債權協議書。
假地主與陳女分別委任律師具狀向法院聲請民事調解成立,陳女再委任地政士持「以土地抵債」的調解筆錄,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過戶,將竊得的土地抵押給金主變現或出售土地給建商後朋分。
案經承辦檢察官林渝鈞接獲李姓地主聲請保全證據,他名下新北市土城區一筆土地無端正過戶到別人名下,檢察官發覺案情不單純,主動發函全國法院調解委員會及銀行後,指揮刑事局、基隆市調查站等單位偵辦,查出吳等人自二○一七至二○一九年間利用上述手法,分別詐取不同被害人在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、台中等地共五筆市價達七億五千餘萬元的土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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