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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[驚!政院新發言人Kolas 4年前曾酒駕遭判刑][蘋果日報][2018-07-14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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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西瓜汁小梅
時間:
2018-7-14 03:20 PM
標題:
[驚!政院新發言人Kolas 4年前曾酒駕遭判刑][蘋果日報][2018-07-14]
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8-7-14 03:22 PM 編輯
行政院新任發言人Kolas Yotaka(谷辣斯‧尤達卡),其實4年前曾酒駕被逮,根據判決書和起訴書記載,2014年8月9日Kolas喝了2罐啤酒後仍開車回家,在國道上被警方攔查法辦,酒測值每公升高達0.37毫克,由於Kolas認罪且態度尚可,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決Kolas2個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6萬元。
起訴書指出,Kolas當天深夜11點先是在北市中山北路附近喝了2罐啤酒,但清晨4點多時仍自行開車上國道,而被警方攔查,警方要求Kolas吐氣測量,結果酒測值高達0.37毫克,Kolas雖偵查時就認罪,仍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。
而台北地院審理認為,Kolas酒後開車漠視自己安危且枉顧公眾安全,且Kolas無視於政府一再宣揚酒駕的危險性和嚴重性,竟在刑法加重刑責後仍酒駕,實不足取,但考量Kolas沒有前科,且經濟狀況小康、碩士畢業等情況,判決Kolas2個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6萬元,Kolas和檢方都沒上訴,全案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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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危險罪判刑確定怎還能當公務員? 這個酒駕有罪也是你們自己立委提案修法的, 怎自己提案立法的, 反而自己沒遵守自己立的法?
作者:
極速快車手2010
時間:
2018-7-14 03:25 PM
只能說...民進黨真是有先見之明的政黨,難怪遲遲不修法加重酒駕處罰,原來會搞到自己人...
作者:
wen056
時間:
2018-7-14 03:30 PM
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-7-14 03:30 PM 編輯
民進黨會做出這種事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...
殺人犯都可以當司改委員會的委員了...
只是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算什麼...
有民進黨黨證就沒問題囉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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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wen056
時間:
2018-7-14 03:39 PM
本帖最後由 wen056 於 2018-7-14 03:39 PM 編輯
綠營酒駕一覽 :
不當黨產主委林峰正、駐星前代表江春男、民進黨新聞部主任孟義超、前綠委郭正亮、前綠委簡肇棟、謝長廷之子北市議員謝維洲、彰化縣議員許書維、柯建銘之子柯韋任、前立委張清芳之子張定瑋、北市議員王閔生助理陳嘉正、立委黃偉哲服務處主任陳濬璋、新竹縣民進黨議員林昭錡、立委高志鵬的前助理張志維、北市議員童仲彥前妻李秀環、前高市議員洪平朗之女洪念慈、前高市議員蔡長根之子蔡益鈿......數量眾多,不及備載!
作者:
jko3140403
時間:
2018-7-14 04:48 PM
正常的啦,顏色對了管你犯什麼法,一率是可以無罪的。
作者:
harker633
時間:
2018-7-14 05:14 PM
提示:
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
4457ab
時間:
2018-7-14 05:48 PM
這是冥進黨的傳統,要有酒駕前科或幹話才能才可以當官
作者:
阿醇
時間:
2018-7-14 06:08 PM
罰得真的太輕了
難怪台灣犯罪天堂...唉
話說 民進黨選人是怎樣
一會幹話勇 一會酒駕王????
作者:
ben6705
時間:
2018-7-14 06:31 PM
沒犯罪,沒禍國秧民,可以在民進黨當官?
想也知道,要加入民進黨高官團,不殺人放火,酒駕撞人,能當投名狀嗎?
作者:
play1458
時間:
2018-7-14 07:23 PM
這好像也不是綠營第一個說要當 " 反酒駕志工 " 的酒駕犯!!
作者:
jlpc26
時間:
2018-7-14 08:12 PM
放火燒中壢分局的人還能做民進黨主席 酒駕算什麼
作者:
wangminyuan
時間:
2018-7-14 08:27 PM
原住民酒量都很好, 但是喝酒開車就是不對, 民進黨都用這種人,
作者:
tylor6773
時間:
2018-7-14 08:55 PM
接下來應該會推行酒駕除罪化及酒駕肇事刑責減輕等相關修法吧...
話說回來,不管他是為保留原住民文化還是怎樣的,繁體中文應該是法定官方文字吧
為什麼一個政府發言人的名子要用羅馬拼音?
作者:
NFCZTYE6
時間:
2018-7-14 10:45 PM
原住民文化應該沒有酒駕這項,不用在發揚光大了吧?
作者:
U艇艦長
時間:
2018-7-15 12:19 AM
一個無視國家法律的人可以當政務官...這就是綠色完全執政的結果!!!
更奇怪的是...甚麼時候原住民語的發音變成羅馬拼音了...
作者:
大江東流
時間:
2018-7-15 11:24 AM
完全搞不清楚它的名字要怎麼唸?
作者:
shuog
時間:
2018-7-15 11:29 AM
這有神麼好奇怪的啊!!!喝個小酒大驚小怪!!!
作者:
gogosp
時間:
2018-7-15 11:51 AM
我個人的覺得發言人曾經有酒駕紀錄是不應該,但是,如果之後到現在沒有再犯的話,就表示改過自新是可以給她機會表現呀!
作者:
barboo7704
時間:
2018-7-15 01:47 PM
民進黨儘找一些作奸犯科的人來當官,難怪法官都不判死刑,這些奉公守法的人只能當犧牲品!!!
作者:
elemental_hero
時間:
2018-7-15 03:24 PM
更可怕的是
人家一樣的服用量,還不會測到0.3
她休息過卻有
作者:
軍事文盲
時間:
2018-7-15 04:33 PM
tylor6773 發表於 2018-7-14 08:55 PM
接下來應該會推行酒駕除罪化及酒駕肇事刑責減輕等相關修法吧...
話說回來,不管他是為保留原住民文化還是 ...
我就服一個原住民堅持使用“羅馬”拼音來標注自己的“原住民”名字,在一個從小接受漢字系統教育長大的人,認為羅馬拼音比漢字更“簡潔”,這還不是重點,既然你要求使用原住民名字,那為什麼要用“日本姓氏”?用羅馬拼音書寫的日姓原住民名字,這是什麼東西?什麼邏輯?至于那個什麼日姓含義這點,我不清楚我就不便評論了!
作者:
Billy1008
時間:
2018-7-16 03:31 PM
這就叫做知恥進乎勇! 有犯罪才能當官, 民進黨是他媽的沒有人才是嗎?
作者:
tsai963
時間:
2018-7-17 08:45 AM
就自己人啊!!別黨哪能這樣搞啊!!罵道你不敢做!
作者:
summer911
時間:
2018-7-17 03:45 PM
都四年前的舊聞了,沒必要拿出來看
主要是要檢視上任後的表現
是不是像姑婆勇一樣講幹話才是
作者:
danny0714
時間:
2018-7-17 05:01 PM
簡肇棟這狗東西撞死人都沒事呢
更何況是這位尤達卡?
作者:
poiuy7234
時間:
2018-7-17 05:06 PM
為什麼民禁黨當官的都是這款的腳小………媽呀,難怪問題多多
作者:
chang19801211
時間:
2018-7-17 05:20 PM
殺人犯都能參加司改 酒駕當行政院發言人剛剛好而已
作者:
mpsamliang
時間:
2018-7-17 05:25 PM
就是這樣所以根本不敢把酒駕立法來加重刑責,因為他們都會犯這種錯,輕輕罰個錢就好,鬼島
作者:
LJJANDCBS
時間:
2018-7-19 08:54 AM
如果
特權
有顏色,一定是
綠色
!
作者:
berryjoker
時間:
2018-7-19 04:07 PM
沒發現冥進黨原來這麼厲害
州官放火理所當然啦
作者:
紫色的魔咒
時間:
2018-7-19 06:42 PM
我們台灣人要自立自強了A
作者:
luckyboy16tw
時間:
2018-7-19 07:14 PM
唉 每次看到酒駕都覺得是不是該修法更加重呢
覺得很多無辜受害的人很可憐
作者:
柚子~
時間:
2018-7-19 07:26 PM
曾經酒駕,如果可以悔改
有何不可?
是被媒體放大檢視了吧
作者:
k221eddie
時間:
2018-7-19 07:28 PM
看上面的實在太專業
這犯罪紀錄真是罄竹難書
作者:
天地龍皇
時間:
2018-7-20 11:11 AM
為啥經濟情況小康也是減刑的考量…?覺得她酒駕也賠得起,所以可以喝?
作者:
qweasd888
時間:
2018-7-20 01:42 PM
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...有錢喝酒沒錢搭計程車
作者:
MS1174671
時間:
2018-7-20 02:11 PM
菜淫蚊喊改革不就是改有蛆黨證跟沒蛆黨證的差別嗎?
酒駕?殺人?不就是一時不懂事犯的小錯嗎...
再說.萬一酒駕撞死人那也不是故意的.是對方不會閃.應該反向求償.
殺人?只是凶器沒被閃過.是被害神經反應太慢.念在初犯.就不與死者追究了...
作者:
river3355
時間:
2018-7-21 04:06 PM
甚麼顏色都一樣
不管怎麼檢討
再幾支大過
只要沒被開除
一樣都可以爽歪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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